一、工信部:面向绿色工厂试点推行“企业绿码”
2024年1月5日,工信部印发《关于公布2023年度绿色制造名单及试点推行“企业绿码”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提出将面向绿色工厂试点推行“企业绿码”,对绿色工厂绿色化水平进行量化分级评价和赋码,直观反映企业在所有绿色工厂中的位置以及所属行业中的位置。
国家层面绿色工厂按照自愿原则申领“企业绿码”,申领后可向其采购商、金融机构、有关政府部门等出示,证明自身绿色化发展水平。目前,“企业绿码”仅面向已获批的国家层面绿色工厂,且按照动态管理要求完成2023年度绿色绩效数据报送的企业。
此外,通知公布了2023年度绿色制造名单,1488家绿色工厂、104家绿色工业园区、205家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上榜本批次名单;按照2023年度动态管理要求,将前七批绿色制造名单中的9家绿色工厂、3家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移出绿色制造名单,46家单位变更名称。
二、《绿色建材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2024年1月1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广电总局等十部门联合发布《绿色建材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从产业规模、特色集群培育、推广应用、产品认证等方面,立足行业发展基础,加强与当前工作衔接,提出绿色建材2026年和2030年的发展目标。
到2026年,绿色建材全年营业收入超过3000亿元,2024—2026年年均增长10%以上。培育30个以上特色产业集群,建设50项以上绿色建材应用示范工程,政府采购政策实施城市不少于100个,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证书达到12000张,绿色建材引领建材高质量发展、保障建筑品质提升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发展绿色建材需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坚持统筹推进,绿色建材产业发展必须从生产、产品、应用等产业发展多个环节着手,加快上下游协同发展;二是坚持双轮驱动,政府和市场两手发力,完善绿色建材发展政策体系,强化支撑服务能力,充分调动经营主体积极性,促进企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是坚持创新引领,优化创新机制,推动绿色建材新产品研发和现有产品升级,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4项任务、3项措施”。
4项任务是指《实施方案》围绕绿色建材生产、产品、应用和支撑四个维度,提出了“推动生产转型,提升产业内生力;实施‘三品’行动,提升产业影响力;加快应用拓展,提升产业增长力;夯实行业基础,提升产业支撑力”四方面重点任务。3项措施是指《实施方案》提出了“加强组织协调、完善政策支撑、加大宣传推广”三方面保障措施。
三、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
2024年1月1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
文件提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行动,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为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奠定基础。坚持先立后破,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确保能源安全。重点控制煤炭等化石能源消费,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开展多领域多层次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加强碳排放双控基础能力和制度建设。逐年编制国家温室气体清单。实施甲烷排放控制行动方案,研究制定其他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行动方案。进一步发展全国碳市场,稳步扩大行业覆盖范围,丰富交易品种和方式,建设完善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到2035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进一步提高,建成更加有效、更有活力、更具国际影响力的碳市场。
统筹推进重点领域绿色低碳发展。推进产业数字化、智能化同绿色化深度融合,加快建设以实体经济为支撑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绿色环保产业、现代服务业。严把准入关口,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大力推进传统产业工艺、技术、装备升级,实现绿色低碳转型,实施清洁生产水平提升工程。加快既有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推动超低能耗、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大力推进“公转铁”、“公转水”,加快铁路专用线建设,提升大宗货物清洁化运输水平。推进铁路场站、民用机场、港口码头、物流园区等绿色化改造和铁路电气化改造,推动超低和近零排放车辆规模化应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低碳应用。到2027年,新增汽车中新能源汽车占比力争达到45%,老旧内燃机车基本淘汰,港口集装箱铁水联运量保持较快增长;到2035年,铁路货运周转量占总周转量比例达到25%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