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际
(一)联合国呼吁比《巴黎协定》更强硬减排措施
到2030年,全球恐将面临升温2.5~2.9摄氏度的情景,而即便是在最乐观的情况下,将升温控制在1.5摄氏度的可能性仅为14%。
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八次缔约方大会(COP28)召开倒计时10天之际,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发布了其年度重磅报告——《2023年排放差距报告:打破纪录——气温创下新高,世界未能达到减排目标》(下称“报告”)。报告名称本身就说明了当前的减排和温控重任。
报告显示,各国必须采取比目前在《巴黎协定》中承诺的更强硬的减排措施,且到2030年,全球碳排放量必须下降28%至42%,才能达到《巴黎协定》中将全球升温控制在1.5~2摄氏度的目标。
报告显示,在2021年到2022年间,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增加了1.2%,创下574亿吨二氧化碳当量的新纪录。
截至2023年10月初,总共有86天的气温比工业化前水平高出1.5摄氏度以上。9月是有记录以来最炎热的月份,在此期间,全球平均气温比工业化前水平高出1.8摄氏度。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执行主任安诺生(Inger Andersen)在内罗毕召开的记者会上表示,要回到升温幅度控制在2摄氏度的轨道上来,就必须将当前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减少至少28%;要将升温幅度控制在1.5摄氏度内,则需要减少42%的碳排放量。
报告认为,如果一切有条件的国家自主贡献方案和净零承诺全部兑现,就有可能将升温幅度控制在2摄氏度以内。然而,目前人们认为,净零排放承诺并不可靠:没有任何一个二十国(G20)国家的减排速度与其净零排放目标一致。即便是在最乐观的情况下,将升温控制在1.5摄氏度的可能性仅为14%。
报告显示,截至9月25日,又有9个国家提交了新的或更新后的国家自主贡献方案,目前总计149个国家有自主贡献方案。报告认为,如果所有新的和更新后的无条件国家自主贡献方案得到全面落实,到2030年就有可能每年减少约50亿吨二氧化碳当量的温室气体排放——约为2022年排放量的9%
然而,除非2030年的排放水平进一步降低,否则就不可能建立最低成本途径。在这十年中,加大减排力度是避免升温显著超出1.5摄氏度的唯一途径。
(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低碳转型是中低收入国家的机遇
2023年11月20日晚,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在肯尼亚首都内罗毕发布《2023年排放差距报告》,呼吁所有国家推进整个经济体系的低碳发展转型,并重点关注能源转型。报告指出,当前开采的煤炭、石油和天然气,以及已经规划的煤矿和油田,整个生产周期累计排放量会达到将升温控制在1.5以内所需碳预算的3.5倍以上,几乎等同于将升温控制在2以内所需的全部碳预算。
“拥有更大能力和排放责任的国家——特别是G20中的高收入、高排放国家——需要采取更具雄心、更为迅速的行动,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报告同时指出,由于中低收入国家温室气体排放量已经占到全球的三分之二以上,以低排放增长来满足发展需求是这些国家的当务之急,例如调整能源需求模式、优先发展清洁能源供应链。
报告称,低碳发展转型给中低收入国家带来了经济和体制方面的挑战,同时也提供了重大机遇。中低收入国家的能源转型有助于普及能源,使数百万人脱贫,并扩大战略性产业。随着可再生能源的价格下降,低碳能源可以有效而公平地支撑相关的能源增长,从而确保绿色就业和更加清洁的空气。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国际金融援助必须大幅增加,同时通过降低资本费用的筹资机制调整新的公共和私有资本来源的结构,其中包括债务融资、长期优惠金融、担保和催化金融等。
二、国内
(一)央行:增强碳市场流动性,优化碳市场定价机制
央行研究局发表专栏文章指出,丰富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大力发展转型金融产品和市场。加快发展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健全碳市场交易机制和交易规则,明确登记、交易、结算等各项制度。积极研究与碳排放权挂钩的各种金融产品。根据投资者适当性原则,有序扩大碳市场交易主体范围。合理控制碳排放权配额发放总量,科学分配初始碳排放权配额。增强碳市场流动性,优化碳市场定价机制。
(二)中国石化首次获得德国碳交易入场券
11月15日,中石化碳产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碳科公司)UER项目获得德国联邦环境署正式批准,这是中国石化首次获得德国碳交易入场券。
UER(上游减排量)是汽油、柴油和液化石油气等终端燃料的上游原材料在进入炼油厂或储存设施之前所产生的温室气体减排。德国《联邦排放控制法》规定,UER可以抵消德国液体燃料销售公司的减排配额(不超过1.2%)。该减排项目年需求量在400万吨左右,价格具有竞争力,经济效益显著。
碳科公司多次组织与系统内上游企业进行碳资产开发专项对接,发现多家企业部分项目具备UER开发潜力。同时,多次组织与国内外相关企业交流,充分挖掘碳资产价值最大化路径,最终推动UER项目获德国联邦环境署批准。
(三)在广东,碳配额抵质押融资有了地方标准
2023年11月18日,在广州举办的2023年明珠湾国际气候投融资大会“金融赋能绿色技术创新”专题论坛上,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介绍了广东省地方标准《碳配额抵质押融资实施指南》(以下称“标准”)。
标准对比目前国内各地已发布的相关指引和管理办法,具有一定先进性。标准在实施步骤“抵质押物评估”环节,增加碳配额抵质押贷款评估指标和碳配额评估价值计算,并提出评估价值计算办法。
在具体实施步骤方面,标准提出了7个流程步骤,包括提出贷款申请,抵质押物评估、贷款审批,签订合同,抵质押登记,贷款发放,贷后管理和贷款到期,明确了贷款人、借款人、登记机构和碳交易主管部门在抵质押登记中的角色与流程,同时对市场实践过程中备受关注的如碳配额抵质押登记的内容、贷款用途、信息披露以及碳配额处置作出指引。特别是金融机构关注的碳配额处置问题,标准提出贷款人可依法处置抵质押的碳配额,并就处置所得优先受偿,以及提出碳配额抵质押物处置方式,为市场争议问题提出方向性参考。
推动标准的制定发布,有助于贯彻落实双碳目标;有助于完善广东省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完善广东绿色金融产品体系、服务产业结构转型以及企业绿色发展;同时,在广东省内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为完善我国碳金融相关金融行业标准和建设碳金融市场提供参考,助力碳金融创新发展。标准已由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公开征求意见,目前处于报批阶段,后续将正式发布。